我说:“因为不确定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要问?”
“因为我更不确定。”
拥吻,热烈的拥吻,手机忽然间响了起来,
“可能是我老婆,我不接。”
继续拥吻,可心情难续。。。。。。
我围着一块浴巾站在落地窗前,我喜欢站得高一点,所以每次,三儿都会选择高一点的房间。外面这个城市已经画上了浓艳的晚妆,我的脸上,可能只剩下晕得到处都是的睫毛膏了。
“小美人,给你一点零花钱。。。。。。放到包里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他喜欢叫我小美人,这让我想起了纣王和妲己。可我已经不小了,他也不是纣王,他是一个痞子。。。。。。
“我要走了。”我把嘴凑过去,他没有接受,只是吻了我的脸颊。我再坚持,他又吻了我的额头,我继续坚持。。。。。。“我没有涂口红,别怕。”
又在这华灯初上时一个人坐车回家,从房间出来,我回头看了看他,他依旧是我熟悉的若无其事的表情。我一定是从什么时候埋下了痞子情节的种子,而且是注定我会受到伤害的那种种子。
他是一个痞子,只不过,他把他的痞子事业演绎得无以伦比的成功,以至于现在的他坐在五星级的高档餐厅里,或是坐在豪华轿车里就像一个世袭的贵族。可是我知道,扒皮去骨之后,他还是一个痞子。
那个春节,他像一朵雪花沁润了一小块土壤一样侵入了我的生活。他热烈的追求着我的漂亮同学,而我,又像盾牌,又是灯泡的跟在他们的身后。夏日的深夜,同学打来电话,说吵架了,让我找他,我找到了他,却在我的床边,实现了一个红杏出墙,和一个挖朋友墙角的故事。他说,他喜欢的其实是我,看到我,听到我的声音,就酥。。。。。。这是我听到的最最夸张的甜言蜜语了。他说我就像早上草尖上的露珠一样,他不敢去碰,怕碎了。。。。。。这是我听到的最最可怕的借口。
假如说这样的恋情是一块沼泽,那么,我就遭受到了没顶之灾。那晚,我的身体彻底的背叛了我的灵魂,而我的灵魂,也在身体的背叛之后臣服于他粗壮躯干之下。到底是谁说的呢?---要想占领女人的心,首先占领它的身体。这简直比蒜埋在地下长成蒜苗,蒜苗长老了又成蒜薹还要顺理成章。
见面的次数并不多,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淑女,而他,更把我变成一个放荡的公主。从第一次带着墨镜在宾馆大堂里刺眼的水晶灯下穿过,继而战战兢兢的按着房间的门铃,到现在昂着头,面不改色地在他的面前脱光所有的衣服,我已经习惯了这样。。。。。。小小的十平米的房间,每一件物品都眼睁睁地看着我和他,看着我和他怎样把天划分成小时,小时又划分成分钟,分钟--秒,秒--桢。。。。。。假如,这个房间有针孔摄像头的话。。。。。。我常有这样的担心。
每次喝醉酒,他都会打电话来,然后,用“我爱你”三个字把我埋掉。一天夜里,代表着他的那串数字又在我的手机屏幕上跳跃,接上电话:
“我看到你了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。。。。。。怎么。。。。。。还是那么美。”
“别胡说了,快回吧。”
“我不!”
“喝酒了吧,赶紧回家,还开着车呢!”
“我。。。。。。不!”
。。。。。。
“我想你了,我真的爱你。。。。。。”
说真的,在阅读了无数男人之后,这些话在我的面前已经没有什么说服力了。
“你信不信?”
“。。。。。。信。。吧。。。。。。”
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,听筒的那边传来一声撞击的响声。。。。。。
我精准的判定和仔细的寻找之后,我来到他出事的地方。一棵树被撞断了,车头也凹进去一大块,车门开着,人呢?大雪,漫天的大雪沉没了我的呼唤。。。。。。几十米远的一个坑里,他四仰八叉地躺着。我用冰凉的手扶起他,可满是泪光的脸却在他的胸前随着嗓子里那块埂着的气体起伏。
“我说过干什么事都要小心。。。。。。谁让你来的?”
我脑子里擦过和他曾经说过的话。
“假如咱们开车出去玩出了车祸怎么办?”
“不知道。”我说。
“笨蛋,假如你还有知觉,就赶紧跑,不能守在我跟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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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对谁都不好,会‘败露’的,最多打一个120急救电话,记住了吗?以后不管出什么事,都必须遵循这个原则。”
假如天气再冷一些的话,我的脸上会挂满冰柱。紧紧地相拥,他将我的脸藏在了他的衣服里,不让来往的车辆看清我,我隔着衣服听到了强劲的心跳。
“赶紧回去,想好怎么向家里交待,不用管我,我会处理的,听话。”
相互搀扶在这漆黑的寒夜,我宁愿永远这样走着,因为我知道,最好的结果就是永远这样走下去。
起初,那是一连串的新鲜,神秘,刺激。到了最后,我才真正体会到“暗无天日”这个词用在我们身上的准确。我也想带你出去玩,可是。。。。。。我笑了笑,表示理解。或许,是我对做情人有着很高的天赋,而更多的,则是我自己需要保护,因为在这个小城里,熟悉我的人比熟悉张曼玉还多。我是个粗人,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你和我在一起。他曾经说过,男人找女人可以不必有档次,女人找男人,那就不同了。说这种话的时候,我会生气,我觉得,那是他在为他自己开脱:
“我并不要求你离婚,也不要求你只能对我一个人好,我什么也不要求,你干吗还要一再地强调呢?!”
气呼呼地拉开厚厚的窗帘,强烈的阳光顿时填满房间,我几乎睁不开眼睛,我发现,在这种光线下,我们是那么地丑陋。
渐渐的,我学会了平静,我也习惯了听他讲述他当小混混的经历,以及肮脏的原始积累。
“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在外面闯荡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我打过无数场架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这个疤是我和刚争老大位子的时候留下的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。。。。。。从那以后,我有钱了。。。。。。”
在他熟睡的时候,我喜欢偷偷点上一支烟,不会吸。他不喜欢女人喝酒抽烟,他说,见得多了,烦。我相信,偶然,他会看到我吸烟,那是他在装睡。看着他被枕头挤压得变了型的脸,我有一点恶心,是恶心他吗?答案是不,那么我恶心什么呢?反正,我的胃出现了种种的不适,一浪高过一浪。
一年半后,我们终于出去了一趟。他开车载我前往一个生疏的城市。不可否认,和他在一起我很有安全感。我可以向电视剧里任性的公主一样在前面打砸抢掠,而他则跟在我的身后付钱或是给我摆平一切麻烦事。他有这个经济实力,也有厚实的身体和钢铁一样的拳头,更有被这个复杂的社会锻炼的计算机一样的脑子。

